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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熱點 | 論股權與創業投資發展的十大趨勢
發布時間:
2023-06-14 18:00
來源:
我國從1983年即開始探索發展創業投資。經過近四十年努力,股權與創業投資行業已有長足發展,但總體上呈現行業規模大而不強、主體數量多而不精的“散、小、弱、亂”局面。在我國進入“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時期,我國股權與創業投資行業需要主動適應十大趨勢,加快實現發展轉型。
1創業投資仍會一定比例投資模式創新,但投資科技創新將成為主流
按照創業管理(venture management)理論,“創業活動”(venturing activity)并非日常用語中泛泛而論的“開創事業”,而是特指“基于創新要素,創建新企業的過程”。按照筆者概括的“企業制度三層次模型”,某種企業經營活動只有涉及企業組織制度層面的創新,才堪稱“創建新企業”這種特定意義上的創業活動。其中,“創新要素”既包括技術創新,也包括產品工藝創新、營銷模式創新、組織管理創新等模式創新。從境外實踐看,即使是在科技領先的美國,創業投資也投資了一大批如聯邦快遞、麥當勞這樣的模式創新和組織管理創新的創業企業。
為相對準確地推論創業投資發展趨勢,在探究創業投資為什么仍會一定比例投資模式創新之前,有必要解釋創業投資的本質是什么,因為它決定了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直接且本原的目的。對此,本文的觀點是,創業投資是一種高度市場化的“支持創業的財務投資”。與作為學術概念的“戰略投資”具有本質的區別。
由于一些學者特別是業界人士往往將貫徹國家戰略、推進創投公司自身戰略等語境下的“戰略性投資”和作為學術概念的“戰略投資”相混淆,所以有必要從與“財務投資”的比較中,準確理解“戰略投資”。因為,典型的“戰略投資”與典型的“創業投資”相比較,由于投資目的不同,故風險特點、運作成本和項目選擇標準也完全不同:
(1)在投資目的上,典型戰略投資是為與母公司形成戰略協同效應,而投資于其他企業;典型創業投資則是為獲取財務回報,而投資于其他企業。
(2)在風險特點上,典型戰略投資為了確保被投資企業服務服從于母公司的長遠發展戰略,通常需要對被投資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控制,加之還可通過產業鏈影響被投資企業,故道德風險較小;典型創業投資作為財務投資,為了適時退出獲取財務回報,則不宜進行長期股權控制,多為階段性參股投資,加之還無法對被投資企業施加產業鏈影響,故道德風險較大。
(3)在運作成本上,典型戰略投資通常由企業集團在自己熟悉的產業鏈上選擇投資標的直接進行投資,故運作成本相對低;典型創業投資作為財務投資,為了獲取與高風險相匹配的高財務收益,并進行精細的風險管控,則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運作,故運作成本較高。
(4)在項目選擇上,典型戰略投資主要考慮與母公司形成戰略協同效應;典型創業投資作為財務投資,則須選擇具有高資本增值空間因而可望覆蓋“高風險、高成本”的項目進行投資。
創業投資通過支持創業創新,會間接起到支持國家發展戰略的作用,但這種戰略性作用是從國家角度講的,而非從投資者角度講的;是派生的,而非本原的。由于學術意義上的“戰略投資”和“財務投資”均是從投資者的直接且本原的目的而言的,故不宜與間接且是派生的對國家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所謂“戰略投資”相混淆。因為,在市場經濟制度下,影響資本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動因是投資者的直接且本原的目的,只有著眼投資者的直接且本原的目的,才能深刻理解典型創業投資作為財務投資的內在動力機制,也只有深刻理解此內在動力機制,才能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激勵政策、引導創業投資更好支持國家戰略。相反,若只是一廂情愿地從國家戰略目的來制定相關政策,則要么造成對市場機制的過度干擾,要么不被市場所接受。
例如,一些基于營銷模式創新、組織管理創新的創業企業也可望具有高成長性,并適合創業投資支持。“風險投資”范式望文生義地將“venture capital”翻譯成“風險投資”,并從“風險投資”字面理解,將所謂“風險投資”概括為“高風險、高科技”,進而提出“高科技投資才是風險投資”的論斷和相關建議。若照這種論斷和建議制定政策,就不僅會割裂創業投資與所謂的“風險投資”,而且必然對創投資本的投資領域造成限制。而事實上,有些陽春白雪式技術并不必然帶來商業價值,有些“卡脖子”技術因為市場容量有限無法支撐企業發展到足夠規模,因而均更適合由政府給予財政資助,或由戰略控股集團提供戰略投資支持。若出臺相關政策,非要創投資本來投資,則政策未必有效。
至于“公司附屬創業投資”(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其實是從“公司附屬創業”(corporation venturing)中派生而來。“公司附屬創業投資”在早期主要是為了服務于母公司的附屬創業活動,為母公司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而投資于他人企業,因此是符合學術意義上的“戰略投資”范疇的。但后來,這類戰略投資未必一定與母體形成戰略協同效應,卻可能“無心插柳”地獲取財務回報,甚至不排除一些實業類公司從設立CVC伊始就兼有獲取財務回報的動機。然而,其與典型財務性創業投資相比,在投資目的、風險偏好、運作方式以及是否涉及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均有本質差異。
從立法角度看,世界各國均將各種出于與母公司形成戰略協同考慮的戰略投資,與作為典型財務投資的投資基金區別開來。例如,《歐盟另類投資基金管理人指令》(2011)在第2條“適用范圍”的第3款,即明確將旨在進行戰略投資的各類“控股實體”排除在“另類投資基金”之外。該指令還在第4條“概念界定”的第1款第15項,將“控股實體”廣泛界定為“在一家及以上其他法律實體持有權益份額的法律實體,其商業目的是通過子實體、聯營實體或參股實體,推行一種或數種企業發展戰略,為前述各母體創造長期戰略價值,并且該實體:(1)要么是在合并財務報表的框架下進行經營;(2)要么并非通過從子實體或關聯實體中撤資退出來為投資者創造財務回報”。
正是由于創業投資是一種高度市場化的“支持創業的財務投資”,所以只要是具有高資本增值空間的創新項目,都適合創投資本投資。即使是在科技創新更加深入推進的未來,創投資本也不會局限于僅僅支持科技創新,仍會一定比例投資模式創新。
值得強調的是,雖然創業投資仍會一定比例投資模式創新,但基于以下兩個層面的因素,未來我國的創業投資將加持科技創新,特別是硬科技創新型創業企業:(1)基于技術創新的創業活動將日益成為主流。近些年我國經濟已經出現相對過剩的問題,企業只有依靠技術創新,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值,才能提升供給質量,獲得競爭優勢。(2)技術創新將從過去以模仿和追趕型為主,轉變為以自主原始創新為主。在全球經濟競爭日趨白熱化的當今世界,貿易戰本質是科技戰,如果仍然沿襲過去那種以模仿和追趕型為主的技術創新路線,將無法跳出被“卡脖子”的命運。
從2021年的變化看,我國創業投資基金加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趨勢已初露端倪。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發布的歷年《私募基金統計分析簡報》,在2020年前,我國股權與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案例數量占比為40%左右,金額占比為20%左右。但在2021年的新增投資中,高新技術企業投資案例數量占比已提高到46.4%,金額占比也提高到36.6%。
2天使投資借助服務平臺運作將成為趨勢,但仍宜保持“個人自主決策、體驗天使情懷”本色
創業投資按組織化程度不同,可分為組織化創業投資和非組織化創業投資兩大類。組織化創業投資是指將多個投資者資金集合起來,形成一個新的組織化的投資主體,以新的組織化投資主體的名義進行投資,因其通常符合投資基金的“集合投資”特點,故也常被稱為創業投資基金。非組織化創業投資則是指個人和非專業機構分散從事的創業投資。
天使投資作為非組織化創業投資的子概念,特指一定程度基于體驗天使情懷考慮而開展的創業投資。顯然,要達到體驗天使情懷的目的,就只能是個人以自有資金開展創業投資。如是集合多個投資者資金形成創投基金,則投資者必然要放棄控制權,委托基金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便不再有體驗天使情懷的可能,而只能獲得財務回報,故必然要求基金管理團隊百分之百為投資者的最高財務回報極盡善管之義務,而不會允許基金管理團隊體驗絲毫的天使情懷。否則,便容易引發基金管理團隊假借“體驗天使情懷”名義從事利益輸送活動還無法被問責的道德風險。所以,天使投資必然是個人以自有資金開展的創業投資。
基于上述分析,天使投資(準確表述是天使式個人創業投資)的運作方式可概括為“個人自主運作、體驗天使情懷”,而基金化創業投資(即創投基金)則是“委托他人運作、追求財務回報”,這也是二者的本質區別所在。
當然,隨著信息時代的推進,天使投資的組織形態也在發生改變。過去,天使投資人之間信息不通,故只能如“獨行俠”那樣,在幫助企業創業的過程中“偷著樂”。信息時代的到來提高了信息交流的便利化水平,催生出越來越多的天使投資人聯盟、天使投資人俱樂部之類的服務平臺。依托這類服務平臺,天使投資人將能更好開展天使投資:(1)更好交流投資信息和經驗;(2)更好開展聯合投資;(3)更好體驗天使情懷,起到“眾樂樂”勝于“獨樂樂”的效果。
但需強調的是,上述服務平臺只宜堅守作為服務平臺的定位,尊重天使投資“個人自主決策、體驗天使情懷”的個性化運作方式,以及“隨性而為”的投資風格。如果過分追求商業利益而將天使投資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形成投資基金,則改變了天使投資的本質特征,實際上是將天使資本變成了組織化創業投資基金。
從國外經驗看,為了避免天使投資人服務平臺因為營利沖動而蛻變為從事基金管理業務的商業機構,政府一方面對各類天使投資人服務平臺提供房屋租金補貼和報銷活動經費等財政補貼,但另一方面要求接受這些財政補貼的服務平臺必須堅持公益性運作,純粹為天使投資人提供場地和信息交流服務。
從國內發展趨勢看,我國也應通過財政補貼等手段,加快培育各類天使投資人服務平臺,以幫助天使投資人提高運作效率。與此同時,還要注重避免這類平臺因為營利驅動而將天使投資人的個人資金轉化為所謂“天使投資基金”。因為,只有尊重天使投資人“個人自主決策、體驗天使情懷”,方可永葆其作為“天使投資人”的本色和“隨性而為”的投資風格。
3并購基金起步艱難,但終將發展成股權基金主流
在我國,由于以下原因,并購基金的發展始終不夠充分:
(1)宏觀經濟處于短缺經濟時代,企業在剛性消費需求支撐下,存續壓力相對較小,需要借助第三方并購實現企業重組重建的情形也相對較少。
(2)我國第一代民營企業有相當部分是基于特殊機會而快速發展起來的,在股權結構上往往是創始人一股獨大。這些創始人對自己的企業非常留戀,很難接受自己的企業被他人并購。
(3)我國過去長期實行股票發行審批制,企業發行股票非常困難,進而激勵各地方政府拼命保殼,助漲了投機機構屯殼的積極性,最終導致退市機制難以建立起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并購上市公司的機會也少之又少。
而在國外,由于對上市公司進行摘牌下市的私有化改造具有“規模效應好、方便并購定價”的優勢,故其一直是境外并購基金的最主要業務。
但是,基于以下四方面考量,并購基金終將逐漸發展起來,并成為股權基金的主流:
一是愿意接受并購的存量性股權資產正在形成,將為并購基金發展創造基礎性條件。其實際依據是:(1)我國已告別短缺經濟,進入產能相對過剩的新經濟時代,產業結構、企業組織結構的深度調整將孕育大量企業重建重組投資機會,并購基金有望成為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主要手段。(2)我國新一代企業家的經營理念趨于開放,對自己企業被并購的接受度顯著提高。當他們遇到需要對業務結構、組織結構、資產結構進行調整時,也愿意通過并購來盤活已有的存量資產。此外,他們在創業伊始就積極引入股權與創投基金等各類財務投資主體,這類財務投資主體樂意通過并購方式實現投資退出。(3)特別是隨著注冊制改革的全面落地,股票發行的審核程序將逐步變得簡明且可預期,各地方政府會將更多精力放在增量上市而非拼命保殼上,投機機構的屯殼行為將逐步失去意義,進而促進常態化退市機制得以建立。在進退均順暢以后,對上市公司進行摘牌下市的私有化改造的并購機會將逐步增多。
二是獨立的職業經理人隊伍正在逐漸壯大,將為并購基金選聘企業高管提供人力資源基礎。并購基金不同于戰略性并購投資主體:戰略性并購投資主體往往本身就是實業企業,其主營業務屬于“產品經營”范疇,儲備有足夠多的實業企業職業經理,為有效控制被并購企業,可以隨時派高管到被并購企業;并購基金的主營業務是財務性投資,屬于“資本經營”范疇,故在從事企業并購活動中需借助企業原有團隊或從實業企業職業經理市場選聘高管去管理企業。如前所述,我國第一代民營企業有相當部分是基于特殊機會而快速發展起來,創始人往往是董事長、總經理“一肩挑”,不利于職業經理人的培養。但是,第二代民營企業已經在相當程度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因而有利于培育獨立的職業經理人隊伍。特別是第二代企業家已經接受市場經濟洗禮,不僅具有較好的企業管理才能,而且具備職業經理人的意識和擔當。
三是精于資本運作的并購投資家隊伍也正在成長起來,將為并購基金發展提供專業人才支撐。并購基金對專業人才的要求并不亞于創投基金,只是特點不同??傮w看,并購投資家需要具備類似優秀外科大夫那樣的素質:敏于診斷、精于外科手術、善于系統性理療服務。值得欣慰的是,受三個因素激勵,我國的并購投資家隊伍也正在成長起來:(1)一些海外并購基金已經在我國開始了積極探索;(2)國內證券公司中一些從事并購服務的專業人士已經“春江水暖鴨先知”,獨立出來成立并購基金管理公司;(3)一些創投機構也開始拓展并購投資業務。
四是創投基金差異化減持規定為并購基金提供了借鑒,今后監管部門可望為并購基金通過資本市場退出而比照制定差異化減持政策。并購基金和創投基金所從事的均為財務性投資,最終目的均是通過“適時退出”實現財務回報,而非如戰略投資那樣長期持有被投資企業股權。為此,2018年3月,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允許創投基金所投資企業上市后,可以按照相對較快的節奏減持。為適應并購基金同樣作為財務投資主體需要適時退出的特點,下一步同樣應該為并購基金制定類似的差異化減持規定。
4單只基金運作專業化,所管理基金種類多元化
由于經典的狹義創投基金與狹義股權基金(即并購基金)在運作方式上具有較大差異性,所以“通過專業化發展,深耕細分領域”成為全球股權與創投基金發展的普遍趨勢。盡管美歐的創投基金都曾經歷過上世紀80至90年代從狹義發展到廣義層面的過程,但到本世紀初都分化出專業的并購基金。在美國,2007年并購基金管理機構為了突出并購基金不同于創投基金的運作方式,還紛紛從美國創投協會分離出來,另行成立了美國股權投資協會。
然而在我國,過去三十多年里由于未能認識到狹義創投基金和狹義股權基金的差異性在于“運作方式上的不同”,即狹義創投基金是“通過增量資本投入,支持企業創建”,狹義股權基金是“通過存量股權收購,支持企業重建或再創業”,而是誤解為“投資對象所處階段的不同”,導致兩者無法準確區分。加上其他多方面原因,我國股權基金和創投基金長期呈現混同發展格局。
未來,隨著行業的專業化程度不斷加深,我國狹義創投基金和狹義股權基金(即并購基金)之間的界限將不斷明晰。此外,在基礎設施、不動產等領域,一些具有一定成長性的項目也可望支撐發展出專業化的基礎設施股權基金、不動產開發股權基金等細分品種,進而有望形成“單只基金運作專業化,所管理基金種類多元化”的格局。
5管理架構集團化,支撐行業發展規?;⑵放苹?、規范化
證券基金產品具有標準化的特點,一家基金管理機構往往可以受托管理數十只乃至數百只證券基金。與之不同的是,股權與創投基金很難標準化,不僅創投基金、股權基金、基礎設施基金、不動產基金之間的運作方式各不相同,而且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同類基金也有很大差異性。因此,為了適應不同基金的不同特點,設立多個專業性基金管理子公司來管理不同的專業性子基金,便成為股權與創投基金專業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此外,股權與創投基金特別是創投基金還具有地域性特點。只有扎根某個地域才能挖掘出優秀項目,并在投資過后為之提供精細化投后管理服務。因此,為了適應地域性投資特點,設立若干地域性基金管理子公司也是股權與創投基金管理機構開疆辟土的需要。
為適應股權與創投基金的專業性、地域性特點,管理機構走“集團化發展之路”便成為必然選擇。事實上,美歐一些知名股權與創投管理機構,如黑石、凱雷、3I均采用集團化發展模式,一方面推進基金管理子公司專業化運作、子基金專業化發展,另一方面各基金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基金又均可共享母公司的品牌支持和中后臺資源支持,以此來強化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此外,由于母公司能夠有效控制各子公司,故還可發揮母公司的自我約束作用,減輕監管機關的監管壓力。在美國,實行集團化管理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只需要母公司作為“主管理人”到監管機關注冊并接受監管即可,子公司作為“從屬管理人”則交由母公司進行自我約束,并可共享母公司的統一風控資源。
前些年,我國也出現了一些集團化的股權與創投基金管理機構,但由于子公司擴張過快而專業化管理能力建設沒有跟上,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一些房地產等非專營機構同時設立了數個甚至數十個股權基金管理機構,還有一些獨立專業機構同時設立了上百家基金管理子公司。對于如此龐大規模的子公司,母公司難以實行有力的專業支撐和股權控制,導致管理失控和風險失控。
對此,建議監管部門加以區分,對于上述“泛集團化的管理機構”需要加強規范和監管;對于那些專業化管理能力較強,能夠對子公司實行有效股權控制、有效人事控制、有效風險控制的集團化管理機構,則宜借鑒美國經驗,通過差異化的注冊和監管手段予以鼓勵和支持。
可以預期,在差異化制度安排的引導下,我國的股權與創投基金管理有望形成“管理架構集團化,支撐行業發展規?;⑵放苹⒁幏痘?rdquo;的新格局,并有力扭轉當前行業發展所呈現的“散、小、弱、亂”局面:一是通過“集團化”有力扭轉當前行業發展“散”的局面;二是通過“規模化”有力扭轉當前行業發展“小”的局面;三是通過“品牌化”有力扭轉當前行業發展“弱”的局面;四是通過“規范化”有力扭轉當前行業發展“亂”的局面。
6長期資金來源渠道將逐步打通,政策性和商業性母基金各歸其位
由于股權與創投基金均從事長期投資,因此,境外特別注重為之拓寬長期資本來源。如美國在1978—1980年間,兩度修改《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為養老基金投資股權與創投基金清除法律障礙:(1)養老基金在“不威脅整個組合安全”前提下,可將不超過一定比例的資金投資于股權與創投基金;(2)股權與創投基金管理機構即使受托管理養老基金,也不必當作受監管的基金管理人。到上世紀90年代,養老基金成為美國股權與創投基金最重要的資本來源。此后,養老基金、捐贈基金、商業保險資金一直是美國股權與創投基金排名前三的重要資金來源。
目前,我國養老金進入股權與創投領域仍面臨政策障礙。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個人可以通過養老金賬戶投資資產管理產品;同年11月,人社部等五部門正式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然而,目前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只可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至于商業保險資金,其投資股權與創投基金雖然已沒有明顯的法律障礙,但仍存在政策標準不適應、國有保險機構激勵機制不完備等問題。
從長遠看,上述問題屬于發展中的問題,會隨著發展階段的演進而解決。然而,為緩解當下的募資困境,可行的辦法是鼓勵發展商業性母基金,借助其在規模經濟、分散風險、專家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拓寬股權與創投基金的來源渠道。在商業性母基金發展早期,政府以適當方式介入是必要的。但是,由于創投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基金與商業性母基金的運作機制迥然不同,為避免兩類不同基金的市場職能錯位,兩者各歸其位也是發展的必然要求。
7IPO紅利逐漸消失,主動退出戰略日顯重要
在審批制下,股票發行環節出現了“高發行價格、高超募資金、高市盈率”這一“三高”現象,創投機構通過上市退出可以獲得制度紅利。然而,隨著注冊制改革深入推進,上市紅利將逐漸消失。未來盡管企業上市仍將是重要退出渠道之一,但這種被動退出方式也有三大缺陷:(1)在眾多投資項目中,能夠實現上市退出的畢竟是少數。(2)即便最終上市,退出周期也比較長。對中早期項目而言,從企業培育到上市再到度過解禁期,最后在解禁期過后還需控制減持節奏,完成全部退出通常需要七至十年時間。(3)由于上市紅利逐漸消失,即便最終實現上市,也未必能夠保證一定盈利。
相比較而言,主動尋求實業公司等戰略投資者、并購基金和二手基金等財務投資者來受讓創投所持股權,則可在企業創業過程中的任何合適時點,達成交易并一次性獲得現金收益。從近年境外實踐看,通過上述主動方式實現退出的占比已經高達90%。隨著我國各類戰略投資者、并購基金和二手基金等財務投資者隊伍不斷壯大,通過主動方式實現退出將變得越來越重要。
8逆周期投資更顯本色,強化投后賦能成為核心競爭力
隨著行業專業化發展,未來股權與創投行業將日益聚焦于中早期創投基金、并購基金和少量基礎設施基金、不動產開發基金等細分領域,行業內部各機構之間的競爭將更趨激烈。特別是由于以下兩方面原因,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也將顯著提高:(1)市場需求正在從過去短缺經濟支撐下的相對確定性,轉變為“基本需求相對滿足,必須創造新消費需求”的高不確定性;(2)外部環境從過去經濟全球化順利推進時期的合作為主,轉變為頻繁發生貿易摩擦的常態化競爭為主。所以,新時代更需彰顯優秀創投家敢于逆周期投資的英雄本色,而為了能夠把握逆周期投資機會,就必須培育“獵人”般靈敏嗅覺。
此外,隨著行業發展規模的不斷壯大,項目資源日益呈現“眾多資金追逐少量優質項目”的局面。為了提升對項目資源的吸引力,股權與創投管理機構還需練就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務的本領:一是善于提供全方位經營管理幫助,包括提供有效的決策咨詢、物色合作伙伴與高管人員;二是專于整合戰略資源,包括協助融資安排;三是擅長于幫助企業提高知名度并改善其社會形象;四是精細于隨時為企業提供道義支持;五是勤于為企業提供目標管理服務。
9公司附屬創投異軍突起,獨立管理機構優勢不可菲薄
隨著“公司附屬創業”(corporation venturing)的發展,以及“創投有較高投資回報”所形成的財富激勵效應的顯現,近年不少大型實業公司也加入了創投行列,并形成了“公司附屬創投”(CVC)異軍突起的局面。由于“公司附屬創投”無需向社會募集資金,而且可以循著產業鏈搶奪項目資源,因而對獨立創投管理機構確實構成了重大挑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行業的恐慌。
但是,獨立創投管理機構有“公司附屬創投”不具備的三大優勢,如專業性更強、激勵機制更優、投資領域不必局限于特定行業等。因此,獨立創投管理機構也不必妄自菲薄,而是應當且可以繼續發揮主力軍作用。
10外資仍會保持一定份額,但中資基金將日益成為主力
在過去近三十年的時期里,外資一直是我國創投行業的主力。其原因主要有:(1)在管理環節,創投作為“支持創業的財務投資”原本就是“舶來品”,所以國內最早從事創投的專業管理人員多為海歸投資家。(2)在募資環節,境外養老金、大學基金會、商業保險資金等長期機構化資金投資創投的渠道非常通暢,而我國此類長期機構化資金投資創投的路徑尚處于探索階段。(3)在退出環節,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未形成前,境外資本市場是我國創投的重要退出通道,而外資背景的創投機構對境外資本市場更熟悉。
然而,隨著境內外各有關因素的變化,中資基金將日益成為我國創投行業的主力,并且該趨勢不可逆轉。
(1)在管理環節,本土創投家正在迅速崛起,其與境外創投家和海外背景創投家相比,更熟悉中國的市場環境和政府政策。
(2)在募資環節,一方面,在美國“脫鉤”政策的影響下,境外養老金、大學基金會、商業保險資金等長期機構化資金投資我國創投市場的積極性或將顯著下降;另一方面,我國長期機構化資金投資創投的通道正在逐步打通,政府引導基金和國有母基金也將發揮重要作用。
(3)在退出環節,一方面,通過境外資本市場退出面臨更多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逐步完善、注冊制改革的深入推進,以及并購基金、二手基金的發展,通過境內資本市場退出和并購退出的通道也會越來越通暢。